低碳建築

 

依據地方法規,可能會納入都審或是都更條件。

來源:台中市都市更新審議原則 P.5

十七、都市更新案件應取得合格級綠建築標章。更新單元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者,應取得銅級綠建築標章及銅級低碳建築標章,並與本府簽訂協議書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載明。但已依其他規定應申請較高之標章、等級者,不在此限。

依容獎辦法及相關規定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者,應一併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第一級,並與本府簽訂協議書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載明。

來源:新北打造低碳城市 全國淨零領頭羊 經濟日報 溫志煌

新北市工務局會中說明碳排計算技術發展,利用新北市建置的建築資訊模型BIM  (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)為核心,連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建築構建碳足跡資料庫,即可自動計算建築物總蘊含碳排量,協助建築師在設計開始就能同步檢核設計方案的碳排量,同時配合內政部建研所將推動的低碳建築評估與認證制度  (LEBR)   ,達到營建減碳的發展方向。

來源:新北淨零市在BIM行 穩步落實侯友宜低碳城市目標 中時新聞網 吳志雲

工務局長祝惠美表示,針對導入BIM預先評估建築物碳排量的技術創新,市府今年將完成BIM的蘊含碳排評 估樣版的建立,2024年納入公共工程契約規範,是全國地方政府建築減碳的創舉;緊接著在2025年鼓勵民 間私人建案採用BIM樣版檔進行蘊含碳排評估,預期在2026年建立建築物公開資料庫,全面實施碳排揭 露,並逐年滾動檢討推動方式與期程,落實侯友宜市長上任以來積極打造新北成為宜居低碳城市的目標。

來源: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 P.8

第三十七條:前條低碳城市章節應依計畫性質載明下列事項:

一、自然生態、生物評估、生態保育、生態平衡、生態補償。

二、碳盤查、碳檢討。

三、低碳工法、擬生態工法。

四、水資源態、水資源循環、雨水、中水循環再利用。

五、交通衝擊與對策、環境負荷、環境品質、環境管理。

六、透水率、綠覆率、綠化率、開挖率、生態指數等與生態有關之指標。

七、人行道或自行車服務系統。

八、綠能及節能措施。

九、優先使用環保標章產品。

十、資源回收措施。

十一、其他需表明之事項。

來源: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 P.5

第20條 本府得視地方發展特色及特殊環境需求,公告特定區域或一定規模以上之新建建築物,規劃辦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取得綠建築標章。

二、取得智慧建築標章。

三、低碳建造工法。

四、建築基地生態及綠化措施。

五、建築基地排水、防洪、雨水貯留、保水及水資源循環措施。

六、建築物減廢、回收、再生能源或節能措施。

七、再生建材或綠建材使用措施。

八、其他經本府指定之項目措施。

前項第八款指定項目規定,由本府定之。

各部會擬定將碳盤查納入管制範圍

來源:首波鋼筋、水泥業者打頭陣公共工程減碳新規明年上路 工商時報 曹悅華

為達2050淨零碳排願景,工程會決定從採購契約下手。行政院工程會副主委葉哲良指出,明年起,公共工程採購全面納入淨零碳排強度,首階段以材料面的業者自我宣告為主,由營造業裡的鋼筋跟水泥業者打頭陣。

來源:經濟部水利署廠商施工階段碳盤查作業補充說明

112年5月19日經水工字第11205122990號函

一、本補充說明係明定廠商於施工過程中 , 應配合辦理本工程碳足跡盤查作業相關事宜,包括施工作業活動中能源耗用、材料使用之單據蒐集留存、人員出勤等資料紀錄與整理建檔,及其他監造工程司指示與碳排活動數量統計相關之工作。

二、為辦理工程碳足跡盤查作業,廠商應設置具備ISO 14067碳主任(導)查證員資格之專業人員1名,主任(導)查證員得兼任他案碳足跡盤查人員。

三、為取得碳足跡查證聲明書,廠商應委由取得產品碳足跡認證足跡機構(全國認證基金會TAF)核發之產品碳足跡查驗機構認證證書(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自願性方案)之第三方公正單位輔導本工程碳足跡數據及報告彙編,並配合第三方公正單位辦理查證作業。

四、廠商應於開工前提送第三方公正單位及主任(導)查證員之資格文件報監造工程司審查核定,主任(導)查證員異動時亦同。

什麼時候申請?

現行制度可於已下階段申請

1. 環評、都審階段

2. 取得建照

3. 取得使照

需要什麼?

1.建築圖說

2.結構計算書

3.外牆、外窗、玻璃帷幕、內隔間、室內外地坪材質名稱表

4.混凝土強度資料、優惠計算資料(特殊建材1、低碳工法2、耐久設計3、高品質施工證明4)

我們可以協助的事項

1.高齊可於設計階段提前進場

2.評分估算、得分方向建議

3.環評、都審資料

4.報告書撰寫及申請資料送審

5.材料送審資料查核

註:1.特殊建材包含再利用建材、由LCBA認證之低碳循環建材  2.由LCBA認證之低碳工法3.僅RC構造有優惠計算 4.金質獎或通過ISO14000認證之營造廠

低碳建築的基本評估範疇
主結構工程 包含地上層結構與地上層結構之軀體工程,包含柱樑、樓板、樓梯、內外結構牆(外牆結構體無減碳空間,佔不納入)、基礎假設工程。但地下層只計算碳排,不納入減碳評估範疇。
非主結構工程 外牆外裝 傳統RC外牆外裝工程,在傳統RC外牆主結構上施作的貼磁磚、板材、塗料粉刷等外牆工程。
外窗 在外牆結構或帷幕牆構件之開口部上施作的透光部分外窗戶工程,包含玻璃與窗框構件,但不含帷幕牆構件之不透光外牆部分。
帷幕外牆 非承重帷幕牆構件之不透光牆構件部分,透光部分屬於外窗工承。
內隔間 在建築結構體內部施作的非結構性、無承重之作隔間工程,也就是不包含剪力牆、教室隔間牆等結構性內部牆體。電梯間、樓梯間、住宅分戶牆因制式化且無減碳空間不納入計算。木隔間、玻璃隔屏、預鑄組裝型隔屏歸室內裝修工程,不再LEBR評估範疇。
室內地坪 包含在樓板上施作的水泥分刷、貼磁磚、木質地板工程等。停車場、設備室、儲藏空間之室內地坪由於構造制式化,干擾減碳評估度,不再評估範疇內。
戶外地坪 基地內施作之車道、步道、停車場等具有基層結構與表層鋪面之戶外地坪工程,但不包含無基層結構與表層鋪面之簡易步道或簡易廣場等。
不納入評估範圍 構件制式化、難有減碳空間、干擾減碳評估敏感度之建築類別將不納入評估,如停車場、廁所等非居室用途;溫室、加油站等特殊用途;總面積小於300m2或居室總面積小於50m2以下建築物;地下層空間、停車場、設備室、儲藏空間之地工程;戶外景觀工程、室內裝修工程。

來源:低碳建築手冊 圖9 產品層及與工程層及的童碳排評估標準發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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